申請外籍家庭幫傭資格說明 一、申請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資格 同一戶籍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 申請初次招募時:家庭中有年齡3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以上者。 申請重新招募或承接時:有年齡6歲以下之3胞胎以上之多胞子女。 依下表計算家戶成員,累計點數滿十六點者。雇主聘僱外籍家庭幫傭,1戶限1人限。未滿6歲之直系血親 | 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 | 年齡未滿1歲 | 7.5點 | 年齡滿90歲以上 | 7點 | 年齡1歲至未滿2歲 | 6點 | 年齡滿80歲至未滿90歲 | 6點 | 年齡滿2歲至未滿3歲 | 4.5點 | 年齡滿79歲至未滿80歲 | 5點 | 年齡滿3歲至未滿4歲 | 3點 | 年齡滿78歲至未滿79歲 | 4點 | 年齡滿4歲至未滿5歲 | 2點 | 年齡滿77歲至未滿78歲 | 3點 | 年齡滿5歲至未滿6歲 | 1點 | 年齡滿76歲至未滿77歲 | 2點 | 年齡滿6歲至未滿75歲 | 不計點 | 年齡滿75歲至未滿76歲 | 1點 |
外國人來華投資或工作,符合下列資格之一<在台外籍人士專案申聘外籍家庭幫傭>外資金額 | 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在新臺幣2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上年度營業額 | 在新臺幣5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在新臺幣10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 | 上年度薪資所得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| 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當年度月薪新臺幣25萬元 | 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符合上述年度薪資或當年薪資條件,且年薪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15萬元以上,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家庭幫傭,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。 |
二、應備文件:1.申請人及家戶成員最新之身分證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。 2.第一次聘僱外籍家庭幫傭者,需參加勞動部聘前講習後取得完訓憑證序號。 三、申請說明: 符合前述資格後,需先經公立就業服務站之本國籍家庭幫傭勞工推介過程,無法覓得合適人才後,由公立就業服務証核發「求才證明」後 (約40工作日) 始得申請外籍家庭幫傭。 四、外籍家庭幫傭在台費用負擔說明: 雇主負擔部份項目 | 金額 | 備註 | 薪資 | NT 20,000/月起 | | 加班費 | 667x4=2668 (當月有4個禮拜日) 667x5=3335 (有5個禮拜日) | 每星期依勞動契約,外籍移工每工作7天得休假一天,要求無休需付加班費,每日667元。 | 就業安定費 | NT 5,000/月 | 外籍家庭幫傭 | 健保費+職災保險 | NT 1,286+48/月 | 雇主負擔部份 | 以上小計 | NT 29,002/月 | | 意外醫療險 | NT 50萬意外醫療 | 外籍家庭幫傭身故喪葬之用途 , 保險費用由雇主負擔 | 年假(7天/年) | NT 4,669/年 | 工作滿365天後始具資格 | 回程機票 | NT 依時價不定 | 工作滿期需由雇主負擔 | 登記費及介紹費 | NT 20,000/月起 | 不得超過第一個月薪資 | 雇主服務費 | NT 2,000/年 | 一年2000元 →三年6000元 |
外籍家庭幫傭負擔部份項目 | 金額 | 備註 | 健保費 | NT 409/月 | 外籍家庭幫傭負擔部份 | 定期身體檢查費 | NT 2,000/次 | 6.18.24個月3次,含接送(偏遠地區另計) | 在台居留證費 | NT 1,000/年 | 一年1000元 →三年3000元 |
五、申請引進外籍家庭幫傭,自文件備齊跨國申請流程約需3個月,建議事前規劃便於充裕時間謹慎挑選外籍家庭幫傭(印尼、菲律賓、越南);若有意向之雇主(申請人)可立即與日岳生管理顧問公司 08-7377-177聯繫、諮詢。 |